微信抢红包有几种玩法(微信抢红包有几种赌法)

摘要: 大家好,小太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。微信抢红包有几种玩法,微信抢红包有几种赌法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,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!一、“微信上抢红包也犯法?”近日,浙江台州、温州、丽水等地警...

大家好,小太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。微信抢红包有几种玩法,微信抢红包有几种赌法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,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!

一、“微信上抢红包也犯法?”近日,浙江台州、温州、丽水等地警方破获数起“微信抢红包”特大赌博案。春节过后,微信抢红包再次成为热门话题。为什么微信抢红包从娱乐软件变成了赌博平台?那么参与微信的群成员抢红包违法吗?

记者在调查中发现,参与抢红包的群里很多成员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有非法赌博的危险,更不知道娱乐和赌博的区别。那么,如今“微信抢红包”有哪些玩法呢?哪些涉嫌赌博?而娱乐和赌博的法律界限在哪里?

微信抢红包,玩家花样多。

微信抢红包很流行。它原本是用于社交和娱乐的,但通过玩家不断“创新”的玩法,慢慢滑向了一种新型的网络犯罪。

“每个组的玩法都不一样。我们猜测红包大小,提前下注。”职业玩家老蒋告诉记者,“管理员规定,红包的第二个尾数作为随机开奖号码。开奖前我们让管理员私信投注,中号和单双号都是两次,中号是六次。每注可以从20元到500元不等。只要猜中大小,单双号,就能获得多倍收益。反之,所有赌注将不予退还。”

陈骁失业在家,他习惯于同时使用三个设备和三个账户进行抢劫。他传授的经验是“账号越多,抢到的红包越多,赢钱的几率就越大。像一个团,我们用彩票的钱玩,每包25元,10元是奖金,5元是包费,10元分四包。抽中3个重号,如1.11,可获得相应奖金,最高2500元。这种玩法显然是账号越多越有利。”

记者获悉,游戏还有另一种玩法,“红包接龙”。

台州警方近日破获的“微信抢红包”赌博第一案,就是抢到最小红包的人继续发,以此作为接龙的方式。

据台州警方介绍,首先把钱交给群里一个指定的人,也就是“代理人”,这个人会统一把红包发出去。他会收到红包总金额5%到10%的提成,剩下的钱会发到群里。谁抢到红包,金额最少的人就发下一个红包,进入下一轮“游戏”。一个红包一般分四包。有的团几百人,有的团两三百人。往往还没到起点,红包就被抢光了。

鹿城警方在办案中发现,还有一种“牛牛”游戏。抢人按照“牛牛”的规则,用红包小数点后两位数来匹配大小。比如一个人抢到一个100.31元的红包,小数点后两位数之和是“4”;另一个人抢到100.62元,最后两位数加起来是“8”,第一个点数最少的输,要给500元红包,依次循环。同样,微信群主和“包代理”抽取一定比例的佣金。赌博罪判定有明确标准

微信上玩红包的方式多种多样,每个群都可以建立一套独特的游戏规则。那么,微信群抢红包是否都涉嫌赌博犯罪呢?“赌博被定义为通过意外或幸运事件赢得或输掉财产。在微信抢红包这件事上,红包的大小是随机的、偶然的,有赢有输,这是毋庸置疑的。”最高***案例指导专家委员会委员、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在接受《法制日报》记者采访时表示,“如果不是偶然,涉及到拉关系,那就涉嫌诈骗,另当别论。”根据《刑法》第三百零三条规定,以营利为目的,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,开设赌场的,将构成犯罪,可处三年以下***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。齐林解释说,小赌怡情与赌博犯罪的界限在于“是否以营利为目的”。简单来说,就是看“微信抢红包”的组织者和参与者的心态,只是为了好玩,为了打发或者消磨时间;对每场比赛的输赢结果和输赢金额还是抱有很大期待的。主要目的是通过这种方式赢得更大数额的金钱。那么如何来认定是否盈利,以哪些因素作为判定标准呢?阮齐林告诉记者,根据2005年最高人民***、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发布的《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一条规定,以营利为目的,组织3人以上赌博,“抽头获利总额达到5000元以上”、“赌资总额达到5万元以上”或者“参赌总人数达到20人以上”符合规定。组织,抽头的多少,赌资的多少,参与人数都有明确的规定。只要符合上述任何一个条件,就涉嫌构成赌博罪。齐林进一步指出,民众所谓的“赌头”,即微信群的群主或相关管理组织者,不仅涉及赌博犯罪,还很可能犯了开设赌场罪。根据2010年最高人民***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联合制定发布的《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》号规定,利用互联网、移动通信终端传输赌博数据、组织赌博活动,“开设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”、“开设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”或者“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”的,属于开设赌场。但阮齐林表示,微信群不同于网站,因为更具隐蔽性,相对临时性,判定为“开设赌场罪”值得推敲。但是赌博罪的定性标准是很明确的。如果不涉及暴利,普通玩家是否涉嫌刑事犯罪?根据《刑法》第三百零三条,以赌博为业的,处三年以下***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。浙江大学刑事法律研究院执行院长高延东认为,如何认定“赌博为业”,对数额等条件不做更细致的规定,具有弹性。通常理解为“以赌博为主要生活来源”和“沉迷赌博的人”。高延东表示,一般情况下,单纯的参赌人员不构成赌博罪。有可能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七十条拘留他或者罚款。赌徒狡兔三窟致侦查难一直以赌博为乐的王先生告诉记者,村里时有赌博,半夜闭门打牌也没用。他认为,微信群不可能被发现,除非内部人员自己举报。主人很细心。新人必须有会员保证才能进入。有问题就“一起飞”,也就是两个人同时被踢出群。“如果有人损失很大,他们可能会暂时不愿意报案,企图拿回一些钱。”王先生继续说,“不过,我们群主是好的。看到有人输的很惨,我们会发红包鼓励大家。所以,我不认为一般的赌徒会愚蠢到打电话给警察

中国刑事诉讼法研究会理事、浙江工商大学教授吴高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,互联网背景下新的犯罪形式在三个方面难以侦破。一方面,传统线下赌博需要一定的场所和服务人员,容易被暴露。“微信抢红包”赌博不需要真实的物理空间,只需要“手机网络”。在网络动态技术的支持下,赌博狡兔三窟,不易被相关部门察觉和查处。即使在有“网络帝国”之称的美国,据美国联邦调查局国家网络犯罪专案组估计,也只有约1%的网络犯罪被发现,而被发现的数字中,只有约4%被送交调查机关。另一方面,传统的线下赌博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空间支持,受到时间和空间的限制。依托虚拟的微信群“赌场”,微信红包赌博摆脱了人们对传统赌博的时间和空间的限制,甚至导致了“上个厕所,输了几千块”的荒唐闹剧,24小时不间断运行,跨省跨国家在很多地方进行。由于涉案人员地域分布广,对现行司法管辖提出了现实挑战;涉案人员身份信息复杂,对借用微信账号、盗取微信账号等人员的身份信息核实提出了现实挑战。记者调查发现,目前浙江破获的几起微信红包赌博案,主要是警方在获得线索后,匿名潜入犯罪集团,掌握犯罪规律和证据,进而抓获犯罪嫌疑人。对此,吴高庆认为,公安民警冒充“赌徒”加入微信群,可能引发“钓鱼执法”***,案件侦查难以做到赃并获,无形中增加了侦查机关的侦查难度。

本文到此结束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